注册制法规呼之欲出,制度改革再提速
注册制是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回归的关键,是赋予市场自我优化的核心。新规为注册制提速,三个方面彰显改革决心。
首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坚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方向不变,授权发行时间表初步框定;
其次,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制度的规定,制定注册制相关法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意味着股票发行注册制将先于《证券法》推出,加速落实凸显决策层实践制度改革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