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强制的法律协议
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曾被视为人类遏制全球变暖行动的“最后一次机会”。然而,在这次会议上,只达成了一个对各国均无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尽管如此,气候谈判还是被寄予了厚望,经历重重波折后的巴黎气候大会即将启程。
此次巴黎气候大会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达成一个适用于所有缔约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然而,想要达成这一协议,并非易事。
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国务卿克里称巴黎气候谈判不会达成一项从法律上要求各国减排的“条约”。针对这一言论,法国总统奥朗德在《回声报》发表声明,如果所签署的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相当于没有达成协议。
“本次巴黎气候大会上,非常有可能达成此项协议。”已经身在巴黎的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邹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然而,这里的法律效力并非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制力,而是通过达成协议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以促进各国进行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从而促进全球环境治理体制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