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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高其流动性

2015-11-23 来源:人民网 编辑:鲁寒寒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据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对此,有网友表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大势所趋,盘活“沉睡”的公积金,提高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率利国利民。有网友同时建议,改革步伐不妨迈大一点,成立住房储蓄银行,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的普通职工。

  提高资金流动性

  对于《条例》增强资金流动性的举措,“杨红旭”认为,“中国也应成立专业的机构干这事,类似美国的房地美和房利美,通过证券化,为个人公积金提供充足的资金,鼓励广大民众利用公积金购房。”

  为促进资金保值增值,《条例》明确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对此,许多网友叫好。据了解,由于公积金的利率非常低,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缴纳公积金。不过,网友“余丰慧”提醒,住房公积金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还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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