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8个牧区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2年,政策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部牧区半牧区。2015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66.49亿元,比上年增加8.8亿元,用于对牧民实行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民生产资料补贴,以及通过绩效评价奖励,支持草原牧区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牧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草原生态环境恢复,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农牧民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