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前,尚无专门法律对网络食品交易进行监管。而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目前,所有法律中可参照的只有新食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