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放开小区停车费,主要考虑到住宅小区跟物业的管理密不可分,将小区停车费作为物业重大管理事项,也是推进社区的自治,通过老百姓和物业之间的协商,实现价格和服务水平的对等。
为了防止小区停车费放开后涨价,此次拟将居住区停车是否收费和收费标准调整,作为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纳入管理规约。变动和调整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也就是说,以后住宅小区停车费将由业主来定。
具体而言,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已进驻的小区,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或停车企业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双过半”。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进驻的小区,停车收费的确定或调整,参照老旧小区社区自治式服务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牵头,指导小区服务管理组织或社区居委会协助业主确定。
对于放开停车收费后、居住区的收费纠纷问题,将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为争议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双方取得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对于经营企业不按规定程序调整收费标准,或者停车不缴费的,业主(单个业主或多名业主)和停车场经营企业,都可以通过司法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此外,针对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机动车检测收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等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重点领域,都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涉嫌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形成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确保政策的平稳衔接和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