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交易所可以对证券公司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或纪律处分措施。”对此,上述券商交易部人士表示。
对网下申购而言,“征求意见稿”亦明确指出,配售对象已参与某只新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参与该只新股网上申购。中国结算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预缴款取消中签率大幅走低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预先缴款机制的取消,未来每批新股发行时点冻结的资金亦将大幅度减少。由此,新股申购将不再会对大盘的资金面造成较大的影响。与此同时,预先缴款的取消也使得投资者可以申购任意数量的新股。
前述广发证券业务人士认为,在预交款时代,如果按上限申购,那就需要有对应上限的申购资金,很多中小投资者因为资金周转原因只能压缩申购数量。
取消之后,投资者很可能一律按最高上限申购,上半年平均不足0.3%的网下中签率将可能进一步大幅度下降。
“特别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了询价环节,改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
由于没有网下投资者的参与,将有可能缩小一、二级市场价差,使得打新作为无风险纯收益的投资品种的现状也得以改变。”该人士预计。
上述沪上券商交易部人士也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T日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可于T+1日15︰00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网下获配股份及应缴款情况。
不过,相比修订前,“征求意见稿”在具体的发行流程上有了较大的变化。其中,修订前,网下申购资金应当于T日15︰00 前到账;修订后,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5︰00前到账。
特别是,“征求意见稿”还对网下申购资金划付提出了四大原则。其中一条即中国结算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届时,中国结算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此外,资金交收也顺延到了T+4日9︰00前,中国结算公司将网下发行新股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深交所“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下发行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