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后,农险产品的保障力度大幅提高,保险责任大幅拓展,惠农力度不断增强,各方反应集中的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一是显著扩大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拓展了“雪灾”、“野兽侵袭”等责任。二是大幅提高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已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0%-15%。对少部分因各种因素未能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的地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性补充保障产品,确保基本保障达到国家要求。三是提高赔付标准、降低理赔条件。升级后的产品取消了绝对免赔条款条款,同时提高了对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和绝产情形下的赔付标准。四是下调保险费率。以农业大省为重点,指导各地根据近年来风险特点、风险分布和经营情况,下调保险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五是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按照国务院要求,总结部分地区农业保险促进无害化处理确保社会食品安全的成功经验,将病死畜禽按政府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获得保险赔款的前提,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农户将病死畜禽主动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