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提出,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等,加强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市(地)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和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清单和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根据应急需要立即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产生扬尘的相关施工和作业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