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专家、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分析道,纵使二者合并,也谈不上垄断,但可以说旅游电商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这就改变了以前旅游行业散小弱差的局面。
我国《反垄断法》第20条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2条,对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明确规定: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都属于经营者集中。无论是之前的“携艺合并”,还是现在的携程和去哪儿的合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还是值得商榷的。说到垄断,必然需要有一定的边界,否则无法判断是否对其他经营者构成控制和决定性影响。然而,在当今互联网条件下,这个边界是很难划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