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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费为不当得利,铁老大霸王条款当休矣

2015-10-19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这几天,关于浙江大学一名学生因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全票而起诉昆明铁路局一事在持续发酵。对此,昆明铁路客票所主任张平回应称,此前出现过1人凭车票乘车,1人凭同一车票的购票记录乘车;铁路部门之所以推出挂失补办措施,是为了防止有乘客恶意逃票;如果旅客遗失车票可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

  浙大学生:期待法庭上以事实说话

  自从去年开始,浙江各个车站基本上就开始实行票、证、人一致才能进站的规定了。“如果是那些刷身份证上车的动车组班次,在进站口身份票面验证处的电脑上,也会显示身份信息和票面信息,工作人员一看就知道这个车票到底有没有信息,有没有取出来,甚至还会要求提供订票确认的短信作为辅助。如果是K字头的火车,更是一定要凭票进入,不可能有例外”。铁路杭州站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获悉到站后如果能找到原始车票,带着原始车票、补票的车票和列车长的行程记录证明,也是可以退票的,“如果没有原始车票,那就无法证明确实是因为丢了车票才进行的补票,而列车长的行程记录证明则说明乘坐列车的起点站和终点站是不是和票面相符,这些都是需要交叉验证的,相对会比较麻烦一点”。

  浙江大学的陈同学她说,昆明铁路局的解释,她还没有看到过,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在法庭上以事实说话吧,“现在在开庭前,双方都有说话的机会,但这个事情,公道自在人心,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的。”

  从某种角度讲,铁路明知已收取车费,还要丢票乘客补票,重复收费应为不当得利,是不合法的。但愿此次浙江法院能就此让铁老大的霸王条款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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