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郝劲松为购物发票起诉北京铁路局,就此拉开了公民起诉“铁老大”的维权大幕,一些行业“霸王条款”被不断打破。
近日,铁路部门又因涉嫌“霸王条款”被诉至法院——浙江大学本科生陈绘衣以“遗失火车票被要求全价补票”一事,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目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这起案件将于11月4日在该院第二法庭一审开庭。尽管此案尚未开庭,但已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其中的法律问题更是引来热议。
车票遗失被要求全价补票
19岁的陈绘衣是浙大教育学院大二学生,今年暑假,她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坐火车远赴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
陈绘衣购买了7月30日21时56分开的K739次列车,从杭州东站发往昆明站,硬卧下铺,票价487.5元。因为第一次出远门,陈绘衣在出发前还特意拍了张车票照片,分享到了微信朋友圈。
7月30日,陈绘衣顺利检票进站,但在月台上等车时发现车票不见了。乘务员让陈绘衣先上车找票,但陈绘衣依然没有找到车票。
随后,陈绘衣找到列车长,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里的车票照片和12306(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发来的购票成功提示短信。
尽管有这些证明,但列车长态度坚决,要求陈绘衣按规定补票。无奈之下,陈绘衣只能掏钱补买车票,补全票加上5元手续费,共付了492.5元。
陈绘衣想不通:“火车票是实名制的,进站时也核验了人、证、票一致,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在系统中核查我的购票信息,为什么还要全价补票?”
下了火车,陈绘衣碰到同校光华法学院的大三学生秦晓砺。随后,大家找到昆明铁路局退票窗口协调退票事宜。对方表示:这是规定,补票钱不予退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秦晓砺得到了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的推荐和陈绘衣的委托授权,成为公民代理人,帮助她诉讼维权。
陈绘衣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退还补票款487.5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遗失火车票被要求全价补票,侵害了包括学生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这个做法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秦晓砺说,其实,我们同学经常遇到这类让人无奈又愤怒的情况,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主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同时敦促铁路运输企业尽快停止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秦晓砺说,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前,被告昆明铁路局始终拒绝接受调解。他从承办法官处得知,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昆明铁路局态度有所变化,表示愿意和解,退还补票款并承担诉讼费。
不过,原告希望能通过此案引起社会对铁路部门“霸王条款”的关注,通过个案敦促铁路运输企业尽快停止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介绍,由于社会关注度高,此案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