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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实名:丢失一定得补票?

2015-10-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编辑:鲁寒寒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日前,暑假赴云南山区支教的浙江女大学生陈绘衣从杭州东站前往昆明,因为登车时不慎遗失火车票,尽管出示了购票短信、手机拍摄的纸质车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证,但仍被当次列车长要求重新购全价车票,并且到达昆明后,陈绘衣试图退票也遭到了铁路管理部门的拒绝。陈绘衣不满,就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则新闻立即引发了网络热议,而昆明铁路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铁路部门是依照《合同法》第294条规定和铁路相关规定执行的,并无不合理。

  况且,就本次事件事来说,乘车人是在已经进站之后的情况下发生车票遗失的,也就是说,进站已经验过一次票了,只是出站时还有一次验票而已。车站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在乘车人出站时查阅有关信息后让其出站,乘车人最多也只支付部分手续费便可,何以要重新购买火车票?

  作者就有过与陈绘衣同学相似的经历。有一次从三亚坐火车到海口东站,在出站的时候发现车票找不到了,于是向车站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且出示了网上购票后12306发来的购票信息,可是车站管理人员坚持让我重新购票。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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