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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实名:丢失一定得补票?

2015-10-1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编辑:鲁寒寒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日前,暑假赴云南山区支教的浙江女大学生陈绘衣从杭州东站前往昆明,因为登车时不慎遗失火车票,尽管出示了购票短信、手机拍摄的纸质车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证,但仍被当次列车长要求重新购全价车票,并且到达昆明后,陈绘衣试图退票也遭到了铁路管理部门的拒绝。陈绘衣不满,就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则新闻立即引发了网络热议,而昆明铁路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铁路部门是依照《合同法》第294条规定和铁路相关规定执行的,并无不合理。

  此外,铁路部门在回应“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铁路部门推出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旅客先办理补票、进站乘车,核实丢失车票使用情况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

  首先,要求遗失车票的乘客重新购票根本没有必要。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十分便捷,乘车人和铁路管理部门已经能够十分方便地共享同一信息。即使乘车人车票遗失,也不会影响其购票行为的可证性,通过查阅手机短信、邮箱邮件完全能够证明乘车人是否购票。以乘飞机为例,多年前就不需要通过机票来办理登机手续了,只需要出示身份证明便可。为什么坐火车就不能实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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