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平台方应承担三项义务——对入驻平台的餐饮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审核餐饮机构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违法行为有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义务。
尽管首次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纳入食品安全法,但未来仍待说明解释其具体定义。另外对于类似于外卖O2O平台这样的新兴售卖形态,业内普遍认为需要在不同环节分别做好备案、监督和监管工作。
对此,多家外卖平台均向记者表示,接下来将督促资质完整的餐厅尽快上传相关证照,并帮助一些符合条件但未办理证照的餐厅尽快进行资质认证,进一步加强平台商户的审核和排查工作,并将这一项工作纳入线下业务人员的考核体系。
对于希望不断扩充商户规模的平台,如何确保食品安全,并在现行规定下争取更多商户的加入,是其在竞争中寻求的新突破口之一。例如目前已有外卖平台在寻求帮助引导线下商户办证。
“有些餐厅长期在做经营,食品品质和管理也都很好,但根据法律法规,经营场所的建筑属性可能导致其难以办理相关证照。”张旭豪称,在需求疏导办法过程中,需思考如何通过备案制或者其它制度来解决这一部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