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质检总局针对大众的“排放门”发布了2015年第2号风险警示通告
警示通告要求大众须尽快制定并落实针对“排放门”的软件修正召回计划。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经销商,须明确通知相关车主,这些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并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进展情况。
也提醒相关车主,在大众公布召回计划方案后,尽快与就近的授权经销商取得联系,妥善处置和解决车辆存在的有关问题。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也要督促辖区内进口大众汽车经销商,配合总经销商,履行通知和免费更新讯息等责任和义务,并做好随机抽查等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