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枪袭警逃亡后,林锦成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还被广州警方2014年发布的扑克牌通缉令列为第3号人物“黑桃A”。他隐姓埋名潜逃多年,不敢与家人联系。在偷偷潜回广州后,林锦成也不敢回海珠区的家中,而是在同德围开了一家文具档口谋生。
去年12月4日,林锦成在荔湾区荔湾广场南塔5楼跳楼自杀,砸中途经楼下的被害人陈某生,致被害人陈某生死亡。
林锦成说,去年12月4日,自己因为身体患病,多年来躲避警察追捕,生活压力大,想要跳楼自杀,便一个人到荔湾广场。自己上了南塔5楼,第一次看见楼下有人便没有跳。第二次上去看到楼下没人了,自己才跳下去的。
在被送往医院救治之后,由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警方一直密切关注着林锦成的状况。
一开始,林锦成不愿告诉警方自己的姓名,在警方多次询问下,林锦成自称张金福,是广西人,其他信息一概不说。警方感觉事有蹊跷,便拿他的生物物证进行检验比对,很快查出他就是林锦成。警方随后对林锦成进行了劝导。第二天,林锦成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及罪行。
腹部受伤民警索赔39万
在昨日的庭审中,当年被射伤的梁警官也参加了庭审,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他向林锦成索赔39万余元。梁警官当年腹部中枪受伤,经法医认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民政部门认定为七级伤残。
现在,他在白鹤洞派出所工作。梁警官说,虽然子弹已经被取出,但对他的腰椎仍造成很大的影响,保持一个姿势较长时间腰就会酸痛不已。
同样提起诉讼的还有陈某生的妻女,要求林锦成赔偿死亡赔偿金8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