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害人汉某某在上述地址准备搭乘出租车离开时,被告人林锦成和同伙人李冲立即冲上前采取持枪威胁的手段,抢走被害人汉某某的劳力士手表1只、爱立信388型移动电话1部、BB机1台、都彭圆珠笔1支、现金人民币5000余元。
林锦成说,抢劫得手后,李冲将手表拿到澳门典当,换了5万多元,分给自己1.5万元,然后两人就回到广州继续逍遥。
1997年1月15日,沙面伤警亡命天涯。
冤家路窄,1997年1月15日凌晨,林锦成和李某到沙面的一家大排档吃夜宵,刚好遇到了抢劫的被害人汉某某。汉某某认出了他们,便用“大哥大”打电话报警,并跟随他们到了沙面。
据当时参加围捕的梁经栋警官回忆,到达沙面后,警方发现抢劫犯吃夜宵的档口仍有很多顾客。为了保障其他民众的生命安全,警方决定暂时在档口对面的草丛蹲守,让两名便衣民警到林锦成他们附近一桌监视他们,看看能否趁机制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