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截至2014年末,以在最早试点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广东省为例,央行已累计对3家试点机构发放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金额为16.77亿元,向全省200家小微企业发放了贷款,平均利率比同期限同档次的其他贷款利率低0.75-3.6个百分点,为小微企业节约利息成本约3000万元。
对此,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央行试点将信贷资产列入再贷款抵押品范围,确实使得原先不易获得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又多了一条盘活的渠道。以往通过质押式回购的方式,银行此前也能将手中的债券变现。但此前要盘活信贷资产只能通过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