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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长沙公安局:被抓后林大吉到底怎么失踪的

2015-10-12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犯罪嫌疑人林大吉,2005年被湖南长沙暮云派出所拘传后,消失至今。10月10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9个小时后,湖南长沙县公安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澎湃新闻报道林大吉失踪一事的情况说明》(下简称《说明》)。其中,长沙警方就澎湃报道中的部分疑点作出回应。 但《说明》引起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普遍质疑对于案件的部分疑点,《说明》未能充分释明,此外还暴露出了更多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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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警方回应澎湃:主动为逃跑的林大吉取保,是为促其自首

  1、如何认定逃跑日期为2005年2月25日?

  根据《说明》,2005年4月,长沙县公安局原暮云派出所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柳某明、陈某兵涉嫌盗窃、销赃摩托车案件过程中,发现林大吉有涉嫌盗窃、销赃嫌疑。由于该案中同案人员供述林大吉在2005年2月份销赃过摩托车,故该局在上网追逃时在《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将林逃跑日期载明为2005年2月25 日,作为林负案在逃日期。

  律师毛立新质疑:既然警方在2005年4月抓获同案犯,根据同案犯的供述认定林大吉涉嫌销赃,那如何认定逃跑时间为2005年2月25日?假如同案犯供述林在1995年销过赃,警方是否也会仅凭此言将林的逃跑日期登记为1995年?此次网上追逃是否录入湖南省和全国在逃人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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