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技术约束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因此服务半径只能局限于本地,要建立一张服务全国的网络,可能成本会高的让企业难以承受,于是我们就很难想象一个休斯敦的预约出租车公司能够给纽约的司机和乘客提供服务,除非他同时在两地设立公司。
但问题在于,即便它同时在两地设立公司,车辆和客户的增加导致的边际成本递减的现象还是不太明显,甚至达到了一个点后会存在边际收益递减。
但打车软件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只要手机上装有App,无论是对乘客还是司机而言,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而像滴滴这样的公司更是可以通过网络规模效应使得用户边际成本降为零。
也正是如此,我们不仅可以在上海使用一个App,同时还可以在北京用同样一个App,甚至可以在纽约甚至东京使用同样一个App,它的使用可以超越国界。
事实上,这不只是滴滴一家的特点,而是所有互联网公司的特色,它的服务是超越地理界限。这也就可以理解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为什么电商会迅猛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11亿元,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
传统零售交易市场的交易规则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必须同时在一个地理位置出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互联网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个规则,交易双方可以处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也就是说延长了交易半径。
发生这种变化,对零售电商的监管规则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即监管部门只能对在本地注册的经营者进行监管,而不能因为当地消费者对其有消费行为就要求电商必须到其所在地登记注册。
我们无法想象,如果还是把传统零售市场的监管规则套用到网上,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非常滑稽的现象,即淘宝网可能要在中国任何一个县级城市都要登记注册。其中的巨额成本,可能是马云等创业者无法承担的。
幸好,中国市场监管部门没有采取这样的监管规则,否则中国今天的消费者就不可能拥有今天这样“一屋不出便可淘尽天下”的便利,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电商一定会削减其运营城市。
但可笑的是,这样愚蠢的监管规则却被交通运输部门应用了: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滴滴,要在每个它所运营的城市都依法成立独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然后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这就是交通部门的“简政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