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甚至官方参与民间借贷,原本隐藏极深,但随着纠纷日久,危机难去,其被曝出的风险正在加大。这不仅源于其特殊的身份、可疑的资金,更源于其在纠纷中强势的夺利表现……规范民间借贷,禁止非法融资,应先让疯狂的官贷停下来。
一线调查
公安局下属企业被指参与放贷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办案方: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被指以其下属企业与社会企业合作,对外放贷,月息6%。而嫌疑人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称,正是这种“官方高利贷”特殊的追讨方式,导致一家地产企业陷入停顿,企业负责人身陷囹圄。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卷宗显示,济南新大洲贸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于2010年与该中心负责人的亲家签订合作协议,随即对外“投资”近2000万元。而其操作手法与民间高利贷完全相同,利息则为每月6%。
2011年,因还款纠纷,直接向上述“官方”借贷的两家企业及间接借贷的一家企业,均被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企业负责人随即被控制。其中有企业负责人在一审曾被以合同诈骗及集资等罪判处无期徒刑,随即引发其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由此揭开“官贷”往事。
目前,该案已被发回重审,在不久前的一次开庭中,犯罪嫌疑人当庭指出诸多证据存在明显问题,而其家属则再次向有关部门发起实名举报,认为公安存在“以案讨债”之嫌。而记者获得一份看守所记录显示,有企业负责人在提审时被打伤并被送往医院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