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要封口费要入股
据悉,该塑胶厂原本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是团伙成员谢某的工厂,谢某以场地入股20%,由头目朱某买来设备,招来技术工人,将假币工场设在塑胶厂的二楼,开始准备“大干一场”。
警方在侦查A点的同时,发现A点的老板朱某同时跟另外一个团伙合作在惠州的仲恺区惠环镇设立了另一个印制假币窝点B点。
该窝点位于一个铁皮房内,周边都是废品收购站,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不容易被人发现。但没想到,从一开始,该窝点就暴露了目标。
在调试机器时,房东黄某某就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威胁要举报,该团伙遂马上停止生产。团伙成员蔡某某找到房东黄某某,许诺给予20万元的封口费。
黄某某不同意,提出要股份,以场地入股。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谈妥了条件。在17日的行动中,“房东变股东”的黄某某也一同被抓获。
据悉,如果黄某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假币窝点,将成为举报假币犯罪有功人员,根据《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可以直接获得20万元举报奖励。一念之差,也沦落为罪犯。
也许是觉得窝点被人发现这一兆头不好,该窝点的2名“老手”技术员有一种不安的预感,决定放缓生产,先期回去。这2名来自四川有前科的技术员在警方行动前,16日就先行逃回了四川,不过,几天后,他们仍然在四川被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