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360与酷派的合作:
360与酷派手机之间的合作,本被看作天作之合。
360常年混迹在互联网业内,口碑参差不齐,虽在桌面杀毒软件、应用商店以及浏览器等细分市场有极为不俗的战绩,奈何一则生态构建不够完整,二则变现能力略有欠缺,江湖地位始终不如BAT那般堂而皇之。
相比之下,“酷派”从其十多年前从BP机转型做PDA开始,一步一个坑踩的全是运营商营业厅话费补贴捆绑定制路数,一路跌跌撞撞走到全民电商时代,惊觉自己做这么多年买卖,居然从来没有直面过消费者。
而B2B2C意味着“我命由人不由我”,得看运营商的补贴政策给饭吃。两者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互叹苦水,360垂涎的是移动互联网与未来智能硬件的潜力,酷派愁的是与消费者越行越远,这种情况下,老周和老蒋拍板决定合作,于是轰轰烈烈的“奇酷”问世。
按照常理来说,这的确是一场相当不错的买卖,360有着流量分发能力,能帮助合作商事半功倍,酷派有着娴熟的硬件供应链控制力以及一些硬件专利,两者一拍即合,谋划着来一场颠覆BAT的黄梁美梦。怎奈何,美好的愿望却因为酷派引入乐视入股,变成了摔家伙骂街的闹剧。
虽说酷派的商业道路,坎坷多年也未见炉火纯青的火候,却毕竟也是有相当体量的商业体,断不会明显犯规。换句话说,酷派敢于无视合作伙伴360的想法,引入乐视分一杯羹,自然有所恃——再直白一些,法务部百分百是研究过与360的合资协议,随后自作聪明钻了某一个语义模糊的空子,估摸着做出决策时,应该是心中窃喜。
当然,触怒周鸿祎的后果很严重,业界都知道,周鸿祎何许人也?老周素来眼里不揉沙子,可以肯定的是他这么多年来还真没吃过什么伤筋动骨的大亏。
360公开索要天价“分手费”的信息刚刚被披露,酷派的股价已遭遇灭顶之灾。
当然,这怨不得别人,要说酷派干的这档子事儿,如果不看“酷派”这个还算响当当的准二线品牌,其商业水平真心与经常刊登在《法制日报》上的“一房二卖”或者“一女二嫁”没多大区别,契约精神荡然无存,倒颇有给互联网商业精神抹黑的嫌疑。
原以为乐视要插足成功了,这剧情反转的太快,人家已经和解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