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宜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持续改革发展。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全国校 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完善学校足球工作计划方案,深化教学训练改革, 广泛开展足球竞赛活动,强化条件和安全保障,保持鲜明特色,努力成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普及的示范。
各试点县区要加强统筹,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体制, 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试点县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加快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为校园足球改革与发展创造和积累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建设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建 设和支持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考核 管理,并建立发挥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带动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扶持项目,鼓励合作交流,统 筹多方资源,支持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测,实施动态管理。
我部将研制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管理办法、评估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质量监测制度。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开通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要特 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定期实施专项检查。
2016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于 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并予通报。
我部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标识与牌匾格式作统一规定,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制作标识与牌匾,并结合相关活动为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组织授牌,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