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陆今年20岁,在下沙一所高校念大一,身材高挑、容貌清秀,课余常和朋友一起去校外吃饭、唱歌。
今年5月初,学校放短假,小陆应邀和四五个朋友去KTV唱歌聚会,到了凌晨3点,一伙人又前往肯德基吃夜宵。
同行人中有一个姓胡的男子,30岁左右,已婚,是小陆前男友的朋友。两人之前在酒吧见过几次,他对小陆很是关照,总抢着买单,还很贴心地点了不少小陆爱吃的零食。
聚会快结束时,胡把小陆拉到一边,说想跟她单独谈谈。小陆也没拒绝,拎起包上了他的车。
胡把车开到一家快捷酒店,开了房,带着小陆上楼进门,接着开始动手动脚,并坦言想跟她发生关系。小陆吓了一跳,当即拒绝。
胡没有勉强,自己洗澡去了,小陆趁机夺门而逃。刚跑到楼下,胡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包忘记拿了,问她还想不想要。
“要的。”小陆回答蛮干脆,挂掉电话,她稍微犹豫了一会,转身折返房间。进了门,胡又抱住她,说了一堆好话,希望她回心转意。
小陆好不容易挣脱开,躲到一旁的沙发上,偷偷用手机拍了一张胡坐在床上的照片。她把这张图发到朋友圈里,加上地点定位,配了一段求救文字:“我在×××号房间,他想x我,救命!”
可惜不少朋友都以为她开玩笑,要么点赞,要么以打趣的口吻回复,让她“去找警察蜀黍”。
求救无果,等胡上厕所的时候,小陆匆忙抓起包冲出门去。进了电梯,她一摸口袋,发现手机忘在房间里了。这次,她还是决定折返拿手机。
小陆进门时,胡正好从洗手间出来,二话不说就将她打横抱起扔到床上,并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陆哭着给室友发了信息。
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室友赶到酒店门口时,小陆已穿戴整齐,拎着包站在门口了。回寝室后,她先洗了澡,直到中午12点多才在朋友劝说下报警。
民警很快将胡抓获归案,胡反复强调自己“很冤”。说自己并没有扣留小陆的手机,也没有阻止她逃出房间,见小陆没有报警,还两次跑回来,他以为对方心里也是愿意的,只不过女孩子比较腼腆,所以才半推半就……
因犯强奸罪,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