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爱奇艺公司经营爱奇艺网站,当前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向用户提供“广告+免费视频”播放服务,该经营模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尽管广告快进未完全排除视频广告被呈现的机会,相较于将视频广告直接过滤或屏蔽,广告快进在对待视频广告方面已经有所缓和,但仍然是二被告通过UC浏览器改变爱奇艺网站对视频广告所做的专门设置的行为,破坏了爱奇艺公司的重要经营模式,对爱奇艺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法院还认定二被告开发的UC浏览器采用相关技术措施才能找到并使用爱奇艺网站中受下载限制的视频地址,对下载限制设置进行了改变。二被告通过UC浏览器实施对爱奇艺网站视频广告快进、在线视频下载的行为,无合法理由,破坏爱奇艺公司正常的经营模式,对爱奇艺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二被告通过UC浏览器实现爱奇艺网站小窗播放行为进行评述,认为用户需要借助一些第三方工具来访问视频网站并获取相关服务,视频网站应当适度容忍第三方工具在不改变其服务内容和模式的情况下,所做的有益于用户体验方面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