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津补贴
津贴补贴乱象横生的问题实际上也早就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
早在2009年,由中纪委牵头,联合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制定《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要求要求缩小地方差距,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同时还要求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过去几年间,这份文件虽然印发了但执行的力度因地而异。直到2014年后半年,中央开始进行新一轮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文件被“旧事重提”。
这一轮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调结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从而达到优化工资结构的目的。
国税系统首当其冲的在市县一级发起了规范津贴补贴的行动,取消了原来包括税收目标考核责任制奖金在内一些津补贴名目。山西省一位国税系统的人士向本 报记者表示,同事们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到今年六月底,收税任务只完成了30%多,多年来第一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对此,曾湘泉认为,应该改变公务员薪酬由单一的财政支付来决定的现状。公务员收入的影响和决定因素既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的外部影响因素,也取决于公务员中职务本身的职位价值,还包括地区生活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战略等因素。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此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