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元易服”就是服饰礼仪功能和政治功能的反映,各断代史中的“舆服志”都对服饰礼制有详尽的记载。如祭祀时应着冕服;朝会之时着朝服;从戎着军服;遭遇凶事时,只能穿戴象征凶事的服饰。
即便是起义农民领导的太平天国,仍有服制礼仪的传统。直到民国时期,临时政府和参议院还颁发了《服制》,虽然相比西方的讲究要简单得多,但还是对普通男女正式礼服的样式、颜色、用料有具体规定。
▍民国服制
国民党败迁台湾后,中国大陆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不讲究服制的时代,它深远地塑造了中国人的服饰观念,中国由一个自豪的“衣冠上国,礼仪之邦”,变成了一个不知何为服饰体面,也不认为需要讲究体面的国家(相关内容可阅读大象文章《怎样才能穿的像个人物》)。
它导致1978年后,虽然中国人穿衣服有了更多选择,但除了极少人后天有机会接受西式教育,普通人对正装、休闲装的了解,只是从服装广告那里知道点鸡零狗碎,即使成为广告商眼中的“成功人士”,穿着休闲装参加重要礼仪场合司空见惯。
孩子们穿不上体面的校服,正因为大多数家长以及老师并不在乎学生的穿着是否体面,因为他们自己就不知体面为何物,所以,耐脏、耐磨、经穿仍是很多家长和老师们一致的选择。
他们认为穿上好看的衣服就会早恋,这一点也不奇怪,他们青春年少时,经历过政府官员拿着尺子、带着剪刀守在校门外量头发长度、裤子宽度的一幕——当年老同志们“穿上喇叭裤就是流氓”的教育的确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