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回自家的钱 反倒进去了4年
2001年5月和2002年4月,张净在农行梁平支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38万元和14万元。2001年6月和9月,张净之妻在农行梁平支行分别办理储蓄存款44.9万元和27万元。此后,张净发现自己的38万元那笔存款不翼而飞,遂在2005年6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得到解决。
而张净之妻也发现44.9万和27万两笔存款失踪,在2006年3月向梁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张净突遭逮捕,以其涉嫌诈骗,后被判刑4年。刑满释放后,张净聘请律师查阅案卷资料,发现系有人冒名取走了他和妻子的全部存款。张净诈骗案再审后终获平反。
此案的平反曾引发广泛关注,还被列入重庆市人大2014年监督工作报告之中,作为“维护信访人权益”的代表案例。2015年6月,张净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导致其购买的专利不能发挥经济效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2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