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8时左右,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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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被告人郭美美在法庭上。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案10日在京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赵晓来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在庭审中,郭美美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提出异议、声称庭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坚称不认识证人而否定证人证言,博得公众关注。那么,真相究竟如何?记者还原庭审现场,直击这些焦点问题。
【焦点之一】
郭美美否认开设赌场
公诉人:证据确凿
10日,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9时30分许,郭美美、赵晓来被带上法庭。郭美美身穿白衣黑裤,戴黑框眼镜,回答问题时声音微弱,时不时咳嗽,称“自己感冒了”。
起诉书指控,郭美美先后伙同赵晓来、康奈德(外籍,另案处理)、吕某(另案处理)、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多人以“德州扑克”方式进行赌博,涉及赌资数额共计超过200万元。其中赵晓来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在两次赌局中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103万元。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面对起诉书指控的开设赌场罪,赵晓来表示没有异议,而郭美美表示“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