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 271.72万元。此类问题,审计署此前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曾多次指出。但本次审计仍然发现以下问题:
1.主体工程土建和部分设备安装等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32 012万元。
2.水泥、粉煤灰、钢材等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6 357.2万元,其中直接采购13 131.2万元,未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采购3226万元。
3.有9项设备监造、机电监理、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采取直接委托方式,涉及合同金额5902.52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一是标段划分不合理和施工控制不严,增加投资413.86万元。二是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增加工程赶工措施费800万元。三是指定分包和调整施工范围,增加投资342.65万元。四是高出其他供应商最高供应价格采购粉煤灰,增加投资409万元。
(四)部分闲置及退场物资设备处置不规范。一是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二是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