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建议加大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会计检查曝出数百亿元违规资金,部分财务制度健全的大企业也“明知故犯”少缴税款,揭示出我国一方面税负确实偏重,另一方面执法不严也导致逐利的企业总希望自己能够侥幸逃脱检查。
公告显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计收入87.99亿元,并将与销售无关的维修成本作税前抵扣,少缴税款4.52亿元。而最终其只是补缴相关税款4.52亿元及滞纳金0.65亿元,并未被罚款。而公告所称中国移动下属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应于2011年和2012年确认的结算收入共1.5亿元在2013年才确认,施正文表示,这也是不少企业惯用的推迟确认收入,最终达到延迟纳税的做法。
施正文介绍,大企业很少会采用一些小企业通过伪造或销毁账簿等方式来少缴税款,而会通过违规抵扣或者延迟确认收入等相对“平和”的手段。因为故意销毁账簿等行为基本都会被认定为偷税,可能受到税款数倍的高额罚款。
他分析,这其实体现出目前我国税务检查和会计检查仍停留在抽查阶段,企业的轻微违法一旦没有被查到,获益将极为可观,甚至会有数亿元之巨,这也导致很多问题总是屡查屡现。
施正文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可以完善税收征管法,对少缴税款者除滞纳金外再加收利息,以增加其违法成本,提高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度。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也应对税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税务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基层就加大税务检查和税收指导的力度,打击一些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