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有网友曾经说过,中国人其实都是爱狗的,只是有的爱生的,有的爱熟的。这样的话肯定会遭到爱狗人士的狂喷,小编不做点评。言归正传,9月7日凌晨,动物保护志愿者在高速上追一辆载有200多只狗的货车,并最终将其拦截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双方长时间对峙,情绪激动的司机妻子一度自残,用匕首扎伤了自己的大腿。
此消息一出,引来网友热议。动物保护协会的这些志愿者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财产?你们对狗可以爱到荼蘼,但是对人,就连一点基本的同情都没有吗?怎样有爱心的人,才会把人逼得自残?
最终,狗狗们被解救出来,拉到未央路一处废旧楼房。如果他们这种类似抢劫的行为,也可以算是解救的话,岂不是在路上看见人家拉一车猪也可以拦截下来,自己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