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1点多,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一辆宝马轿车以“闪电”般的速度闯红灯,在路口撞上了一辆正常左转弯的马自达轿车,导致后者后半车身粉碎,司机与乘客共两人当场身亡。
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南京“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一时间,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精神病症得到强势科普,但也受到广泛质疑。
中国自古就有杀人偿命,血债血偿观念,根深蒂固。在新闻一出来后的反映就是对死者的同情惋惜以及对肇事者的的愤怒。这样的案件在以前也是时有发生的,然而随着案情的公布,司法鉴定的肇事者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一事件,把整件事情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执法者的公信力再一次质疑。甚至有网友拿南京彭宇案来进行调侃:一次南京回答了全国人民一个问题:扶不扶? 这一次又问了另一个问题:服不服?
因为这一极端交通肇事事故发生后,从肇事者是否酒驾、毒驾,到是不是替人“顶包”,警方执法经历过山车般的“质疑—释惑”过程,尤其是警方一开始称“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而随后鉴定出的肇事车时速达195.2公里。最后拿出让全国人民的哗然的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鉴定,让民众针对事件真相的焦虑,已经超越了真相本身。
这个医疗鉴定便被认为是神来之笔,完全为宝马车主王季进量身定制的。引发高浓度的社会质疑,甚至引起中国社会结构性怨恨的喷涌。尽管网民臆测出来的“真相”,多数是的不靠谱的,但信任危机的前提下,只要有一个逼近真相,杀伤力就会被成倍地放大。
公信力的缺失,其实最主要原因来自于执行者的责任心,没有严格的监管力。有此背景,该案的执法进程应当更加开放透明、精耕细作,以提前防范可能发生的质疑。
因为王季进事故前的精神异常状态只是出自于他个人的供述。病理学概念是可以科普的,但是司法鉴定意见靠不靠谱,必须由充足的证据来支撑。就靠王季进的供述,就可以作此认定,很多人就会质疑:这么好的病我们能在关键时刻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