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实行供需双向调节,努力消化库存商品房。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缓解“上学难”、“入托难”问题;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同时,转变房屋消费模式,发展房产租赁市场。鼓励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在县城(县级市、区政府驻地)购买商品房,可由当地教育、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以优惠价格购买;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扩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经营企业融资规模;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用房缺口。
此外,加快转变住房建造模式,推进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引导开发企业从委托设计入手,组织实施土建装修一体化,建设销售成品住房。研究制定地方强制性技术标准,2017年设区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2018年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对全装修商品住宅,在销售时实行毛坯房和装修分别计价,分别开发票,分别纳税。
在全国房地产阴晴不定的大背景下,山东房地产市场呈现库存高、售价低的特点。
数据显示,2014年,山东省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531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07元;截至2014年年底,山东省商品房库存1.6亿平方米,去库存化周期达到27.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