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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10岁以下童星禁止代言

2015-08-28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付平琴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随着一档户外亲子节目《爸爸去哪》火遍大江南北,里面的几个萌娃也频频出现在广告镜头当中。为了制止这种利用小孩子赚钱的行为,新广告法规定10岁以下的童星禁止代言,这一规定说了很久,现在终于要实施起来了。

       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从下个月开始,电视、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各类明星也告别“任性代言”,接广告代言需使用过产品……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不过小编有些担心,有的商品确实需要小孩子来代言的,像纸尿裤这种,怎么办?

  不过新广告法的这一做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它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通过“爸爸去哪”火起来的森碟和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代言人,下个月将告别公众视线,不再出现在伊犁QQ星和小天才电话手表的广告中。

  林阳表示,虽然法律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代言,但并不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广告表演,所以并不意味着以后的广告都不能出现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

  但对于童星来说,由于他们属于公众人物,参与表演也具有代言人的效果,因此也属于禁止范围,在9月后,他们参演的广告将禁止播出。”林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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