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之祸,谁之过?
当微商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祸乱之源,并且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开始腐蚀国人,这个时候,究竟谁应该为此负责。
其一,媒体的监管失位。
诚然,微商作为一个私密的圈子,基本上没有进入到主流视线,但对于媒体来说,微商的影响力已经很难给他们忽视的理由。但是,目前所有关于微商的报道几乎都是浮于表面,真的去揭发几个微商大佬的遮羞布,似乎也没有那么难。
当领着车马费的媒体在媒体变革时高喊着“自己那无处安放的新闻理想时”,有太多类似于微商的事情是被他们所忽略的。没有媒体的仗义执言、没有媒体的用于揭发、没有媒体的引导大众,最终只能看着微商之祸殃及更多的人。
更加难以让人忍受的是,很多媒体竟然沦为为那些微商败类摇旗呐喊的先锋,为他们包装、站台,甚至自己开始做类似的东西。
其二,政府法律的漏洞。
坦率来说,微商目前在中国仍然算不上“犯法”的行为,甚至其对法律的冲击还不如安利,即使所有的微商都在进行权色交易,法律仍然不能怎么样,因为这是一种你情我愿,并不涉及到其他人。
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微商目前的影响力和危害程度,已经远远大过于传销——因为很多人还是有意识,传销是犯法的,而微商是一种新的互联网渠道。窃以为,在法律层面,应该去寻找和建立一些东西,即便不能一时之间扼杀微商,但最起码可以让普通的人得到更多的保护。小编不相信,目前的微商行为是毫无漏洞可言的。
其三,微信的不作为。
“用菜刀杀人,菜刀并没错”,这是微信的经典理论。但是,如果给的不是刀,而是原子弹呢?现在有多少人依然会认为原子弹的发明是对人类有益的。就像终结者的天网计划,同样也只是那把“菜刀”。
微信其实一直是微商发展最大的受益方,因为有了微商,腾讯终于可以骄傲的宣布,“自己也是可以做电商得了”。
但是,微信所忽略的是,自己正在给这样一个圈子提供舞蹈的平台,当人们幡然醒悟之后,一定会将罪责加在微信身上。虽然,微商属于微信“去中心化”的理念,属于自然生长,但是仍旧没有理由去眼睁睁的看着微商这样下去。“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样的结果,最终持续下去,其实还是对微信自己品牌的损伤。
微商每出现一个大佬,意味着微商所发展的速度又壮大了;微商每出现一个女神,很可能背后就是被大叔们征用的女孩的青春。
面对这样的微商群体,当小编看到那些前仆后继涌去做微商的人,只能发出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