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查明,该团伙以家族关系为纽带,既各自经营、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罗湖、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
警方按照资金流向的脉络,最终梳理出陈达资金流向里面涉及的嫌疑人组织架构,基本上是几个金字塔式的账户结构,并且他们存在账户相互往来的情况。
该团伙以家族关系为纽带,既各自经营、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罗湖、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