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这是和上述方式很类似的方法,但更为“彻底”。要知道,美国的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00万美元,税率最高也就35%。对很多实力家庭而言,移民是一项不错的降低遗产税负担的方法。
但说到这里,小编提醒,遗产税作为调节社会资源和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之一,不应采取过于投机,甚至违法的方式来规避,该交还是得交。但如果内地开征遗产税,没能尽快设计出有效的约束制度,很容易引起资本外逃。
买保险:不逃不移,我们该怎么办?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草案》中规定“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可免征遗产税”。
如果规定不变,投资寿保将是一项不错的节税方式(这也是国际通行的)。而且保险是专属于个人的法定资产,除了免征税外,即使夫妻离婚,也不能分割。
转信托:目前不少高净值人士会考虑“家族信托”的方式来规避遗产税。转移到信托的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股权。
但由于目前中国不动产转移到信托过程中的税负过高(大概会涉及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5%,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所以股权会是相对低税的方式,但有些股权转移到信托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营业税(如果是公司买卖上市公司的股权,就要征收营业税,个人买卖就不需要)。
最后,小编还是想强调,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不小作用。作为有社会责任心的公民,我们都应该正视遗产税的征收,同时期待一个得当、科学的征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