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产品同为遇冷,反映出人们对制度设计、操作标准方面的顾虑。比如——
上涨收益怎么算“谁说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险公司或银行就会占据话语主动权。而一线城市房子涨价潜力较大,将来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涨收益时很容易‘被缩水’。”
再加上目前,这项涉及保险、银行、房产评估第三方机构的业务并未实现“无缝对接”。据了解,许多房产评估、中介机构并未涉足这项业务,就是因为“没有统一标准,容易产生纠纷。”
而且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再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那么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更有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65万张,平均每50个老人不到一张床。养老从业人员更是不足百万。卖掉房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人们不愿意“冒险”。
在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等问题日渐凸显的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以房养老可以先从失独和丁克家庭做起。毕竟一些发达国家以房养老业务的推广是基于其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完善的个人信用。在这些方面,国内还有一定差距。
然而,深层次来看,以房养老从备受关注再到遇冷,其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主干出现缺失。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认为,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有3个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以及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而以房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一项有益补充,并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养老保险等主流选择。
总的说来,还是以房养老的隐患太大,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尝试,而且辛辛苦苦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套房,转手去要拿来养老,这大半辈子的付出又有什么意义,拿给你你换么?反正小编是不愿意啦。要推进以房养老,还是要从制度的完善和传统观念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