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方面:目前乐视旗下有两家公司与互联网金融相关。
乐视最早是在2014年才对外披露布局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而乐视旗下最早涉足互联网金融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成立时间也发生在2014年。
截止目前,乐视旗下有两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可能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
其一为“乐钻易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日,注册资金3000万,由乐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乐视出资,该公司号称是“结合B2B2C电子交易平台 P2B的互联网金融理念,提供电子商城、在线金融、社交圈子为核心服务产品,打造集现货B2B,B2C,供应链融资,抵押贷款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简单说,该公司的模式基于“奢侈品电商”向上连接奢侈品供应商、零售商,向下对接奢侈品用户,其中,对上游环节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允许有积压库存的供应商、零售商可以将钻石作为抵押、置换物提供给乐钻易宝交易平台,平台将评估这些库存的价值,不仅能够通过平台向投资人集资,也可通过自身渠道以及线上线下的各种销售渠道帮助该供应商、零售商迅速出货。
不得不说,此玩法很有特色,既依托钻石业务帮助乐视拓展了高端消费用户,还依托此平台实现对钻石供应商、零售商金融对接,只是,不知道钻石产业链相关参与方是否愿意买账。
其二为“乐视财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8日,注册资金1亿,由乐视网直接出资。
显然,结合此前乐视网COO刘弘对乐视布局互联网金融的表态时点来看,此前,乐视筹划中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依托此子公司或平台。
根据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
由此可见,注册资金1亿的乐视财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该是乐视布局互联网金融用于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主体。
那么,在乐视规划中,那些互联网金融业务会成为它们率先布局的重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