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意的是,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不是一个概念。房地产税是一系列有关房地产的税收体系的设计与安排,而房产税仅是其中的一个税种。在未考虑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等既有税费的情况下,仅增加房产税已经遭到众多百姓的质疑,有重复征税之嫌。
况且,上海、重庆房产税的试点效果并不好。在卖方市场下征收房产税,不仅对调控房价没有起到作用,反而增加了购房人的负担。
我国房地产税法的设计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切实考虑我国的土地制度等实际情况,进行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处理好土地转让金、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等各种税费的关系。
同时,房地产税收的设计一定要体现“有保有压”的方针:对于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进行免税或实行较低的税率,对购买多套住房的投机性需求可以实施较高的税率,以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作用,使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专业人士表示:房地产税是一种直接税,也是一种财产税。并不会对未来的房价带来太大的影响,但是作为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是,税收怎么使用,是否会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