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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细化难度大,短期内不会实施

2015-08-14 来源:财若财经 编辑:潘正光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日前经调整后再次公布。一、二类立法项目从原有的68件增至102件,实际增加了制定能源法、房地产税法,编纂民法典等34件项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日前经调整后再次公布。一、二类立法项目从原有的68件增至102件,实际增加了制定能源法、房地产税法,编纂民法典等34件项目。

  按照立法惯例,一般审议通过的法律基本上是立法规划内的项目,当届人大没有完成的立法项目一般会被列入下一届的立法规划中。

房地产税法,细化,实施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经中共中央审议通过。“可以说,这是我国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第一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指出。

  目前我国的18个税种里,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其余15个税种均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其依据是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国务院的授权。

  《实施意见》提出的路线图从不再出台新的税收条例开始,在2020年时逐步将以往的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最后废除上述已施行30年的授权。

  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率先进入立法规划。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此次先行推进立法的七大税种,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先易后难”的原则,比如后三个税种在税收体系中属于小税种,立法条件相对成熟。

  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立法规划引起社会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参与配合。这将是首个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的税法。其认为,房地产税法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利益主体多,由全国人大主导立法,能更好排除部门利益干扰。

  从立法技术上,同样面临考验的还有如何实现科学、民主立法。一名立法学学者介绍,目前我国没有公民参与税收立法的法律规范,更没有公民参与讨论开征、停征、减征税种,以及确定税率的机制。《立法法》仅规定,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目前,立法对这方面的准备还不足,设计一个让各方面都满意的征求意见方案很难。因此,短时间内房地产税法没有实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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