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违背宗教信仰的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需要遭受道德的谴责。无论是哪位出家人违犯戒律、甚至触犯法律,那是他们个人信仰淡化、持戒不严所导致,与佛教的律制及其他相关层面无关。
中国佛教僧人的公众形象一直比较正面,所以小编不太认同释永信被举报后,僧人公众形象负面这个说法。
每次国家出现重大自然灾害、诸多民间外交的国际舞台上、关心弱势群体力行慈善事业等,佛教界的身影是频繁出现,也是获得国内外民众一致好评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所说举报事件对佛教产生的负面影响,只能是暂时的、个别的,随着事件的日趋明朗,等到水落石出之际,我想大众自然会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和判断。
释永信事件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说呢个人能不能有两性关系。毕竟从影视作品上来看,僧人都是不近女色的。这个问题汉传佛教有明确的解答。汉传佛教肯定不允许僧人有两性关系。
这跟群众的普遍认识一致,作为出家人是肯定不能有两性关系的!首先必须没有婚姻关系,才能允许你出家。如果是已婚人士,是不同意你出家的,只有离婚以后,才可以出家。
所以只要是出家僧人,必须是独身,没有既定的婚姻关系。如果觉得守不住这些清规戒律,还俗以后再去找女朋友结婚,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出家以后,还俗之前,偷偷摸摸有了性行为,这肯定是犯戒。
佛教界有专门的针对僧人犯戒监督制度和处理机制,佛教的戒律清规就是规定,但这部分内容不对在家人(世俗社会)公布。
但是佛教的清规戒律跟法律不一样,它是自律问题,是僧人出于自愿的行为。没有人强迫你出家,不能守戒的人,可以自己还俗。但是如果出家了,又犯戒,拿就必须按照戒规来了。按照传统律制来讲,僧人犯戒后的处理,由他所在寺院的僧团进行“羯磨”(注:类似世俗的开会)集体决定,这个戒律里有详细的标准和规定。
在中国,不光是佛教,五大宗教的宗教事务管理都是以各级人民政府的宗教主管部门为主导的。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方面)从前几年就开始要加强“两个专项”工作:第一个,是对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过去老讲分不清真假僧人,现在统一登记备案,建一个数据库,你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而且现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这个登记备案制度已经初步建成,现在陆续要把这些相关信息公布到网上。所以你看国家宗教事务局,包括寺院的登记,都把每个省的资料放到网上,这就会形成一个数据库。这样的话,政府便于管理,老百姓有什么问题,你也可以查到。
第二个,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包括寺庙、道观、教堂、清真寺这些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就是要实行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宗教场所不能像过去那样记流水帐,或者说有的现金收入不做帐,这些都是不行的。宗教活动场所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财务流程一公开,也就便于监管了。所以说,政府从几年前就开始加强对宗教界在“人事”和“财务”两个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这个是从政府层面来说。
对于谁来把政策推行到各个宗教团体中去,每个宗教面临的情况不同。各宗教团体是在各级宗教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安排下,来制定与本宗教相适应的具体执行办法,从而配合各级宗教主管部门来做相应的工作。
国家是来制定大的政策,而各宗教团体是来具体落实。
总之对于僧人犯戒的处理,中国是有健全的体制的,所以释永信事件会得到严肃处理。但是大家不要因此对佛教僧人产生偏见,释永信的行为仅代表他个人而已,不能代表整个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