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近日已经致函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
邓舸指出,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同时也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
邓舸称,证监会正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一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
他表示,这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融资在是否进行了公开宣称,是否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投资者对象是否超过200人,是否进行股权众筹募集资金。而检查目的就是为摸清股权融资平台底数,排查潜在风险隐患,一旦发现有关违法犯罪情况,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不得不说,众筹圈里的浑水摸鱼之辈确实不少,如果什么时候能对整个众筹圈来一次综合整治,相信还会逮住不少违法获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