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三农”工作事关国家全局,任何时候都要放在基础位置。要坚持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为首要前提、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以可持续发展为重要内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基本遵循,完善补贴、价格等机制,大力转变农业经营、生产和资源利用方式。一要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等,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对接市场需求优化农业结构,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广主要农作物轮作和间作套作,实施马铃薯等主食加工提升行动,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二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耕地保护,引导农户依法有序流转承包地,鼓励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进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一体化发展,延伸价值链。三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四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争到2020年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提高农产品质量,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源头保障。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会议决定,一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二是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三是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给予帮助,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出现,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公平性。